法律声明
百色市田阳区锐纵云仓工作室法律声明与责任限制
网站所有权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网站(KeenZoom.com)由百色市田阳区锐纵云仓工作室(以下简称“本工作室”)合法拥有和运营。
- 工作室名称:百色市田阳区锐纵云仓工作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51003MAEGMCAE84(1-1)
- 经营者:黄海涛
- 注册地址:广西百色市田阳区头塘镇头塘村绿谷屯41-1号
- 登记机关:百色市田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营业执照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工作室营业执照信息已在网站显著位置公示。查看营业执照详情
个人信息保护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本工作室在网站运营中严格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我们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确告知收集目的,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隐私政策声明
本工作室在网站运营中可能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如联系方式、订单信息等),将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 采取加密等安全措施保护用户数据,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个人信息收集范围
- 基本联系信息:姓名、电话、邮箱、地址
- 订单信息:购买记录、配送地址、支付信息
- 技术信息:IP地址、设备信息、访问记录
- 用户反馈:评价、建议、投诉信息
保护措施
- 数据加密存储和传输
- 访问权限控制和审计
- 定期安全评估和更新
- 员工保密培训和管理
详细隐私政策:具体隐私政策详见《隐私权政策》页面。查看隐私政策
知识产权声明
2.1 网站内容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网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版面设计等, 均受相关法律法规保护。
2.2 商标权声明
“KeenZoom”、“锐纵云仓”等标识均为本工作室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未经本工作室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复制、修改、传播本网站的商标。
2.3 使用限制
-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传、下载本网站内容
- 不得将本网站内容用于商业用途
- 不得删除或更改本网站内容上的版权声明
- 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可合理使用,但应注明出处
2.4 受保护的内容
本网站的以下内容均享有版权保护:
- 网站整体设计、布局和结构
- 文字内容、产品描述、技术文档
- 图片、图标、Logo设计
- 软件代码、程序、脚本
- 音频、视频等多媒体内容
- 数据库和数据编排
2.5 版权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我们的版权保护期限为:
- 作品著作权: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 软件著作权:开发完成之日起五十年
- 数据库权:制作完成之日起十五年
2.6 商标权保护
本工作室拥有以下商标权:
- KeenZoom:主要品牌标识,涵盖软件开发和农产品销售服务
- 锐纵云仓:中文品牌名称,体现技术驱动和仓储物流特色
- 相关图形标识:包括Logo、图标等视觉元素
2.7 专利技术保护
本工作室在软件开发领域拥有以下技术保护:
- 网络安全软件开发技术
- 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系统
- 电子商务平台技术
- 数据分析和用户行为追踪技术
免责声明
3.1 信息准确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工作室力求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准确可靠, 但不保证信息的完全准确性和完整性。因信息内容引起的损失,本工作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2 技术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于互联网的特殊性,本网站可能因以下原因无法正常服务:
- 网络设备维护、更新或故障
- 网络线路或通信故障
- 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等不可抗力
- 政府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
3.3 第三方链接
本网站可能包含第三方网站的链接,这些链接仅为方便用户而提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本工作室对第三方网站的内容、隐私政策及行为不承担责任。 用户访问第三方链接需自行判断风险。
农产品销售特别声明
4.1 产品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二条规定,本工作室销售的农产品均来自广西百色田阳地区, 符合国家标准GB 18406-2023农产品安全标准。我们承诺:
- 产品来源可追溯,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 按照行业标准进行筛选和包装
- 产品描述力求真实,但因农产品的自然属性,可能存在个体差异
-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产品无法按时交付或质量问题的,本工作室不承担责任
4.2 价格说明
网站显示的价格仅供参考,实际价格可能因市场波动、季节变化、产品规格等因素而调整。 最终价格以订单确认时的价格为准。
4.3 配送说明
由于农产品的特殊性(易损、保鲜期短等),配送过程中可能出现:
- 因天气原因导致的配送延迟
- 运输过程中的轻微损伤(在合理范围内)
- 保鲜期的自然缩短
4.4 不可抗力免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 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本工作室不承担责任,但将及时通知用户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软件开发业务声明
5.1 服务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工作室提供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等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 定制软件开发
- 网站建设与维护
- 信息安全咨询
- 技术培训与支持
5.2 知识产权约定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软件开发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属按照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开发的软件产品著作权归客户所有, 但本工作室保留对技术方案的非独占性使用权,用于后续技术改进或服务支持。
网络安全声明
本工作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要求,采取技术措施防止网络攻击, 并禁止用户利用本网站传播违法信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承担网络安全主体责任。
安全措施
- 网站安全防护和漏洞修复
- 数据加密传输和存储
- 访问控制和身份验证
- 安全监控和日志记录
用户行为规范
- 禁止传播违法、有害信息
- 禁止进行网络攻击或恶意行为
-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网站规则
- 保护个人和他人信息安全
争议解决
6.1 适用法律
本声明及因使用本网站而产生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6.2 管辖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本声明或网站使用产生的争议, 双方同意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管辖。
6.3 争议解决方式
发生争议时,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他义务。
联系方式
如对本法律声明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 邮箱:[email protected]
- 地址:广西百色市田阳区头塘镇头塘村绿谷屯41-1号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声明修订
本工作室保留随时修改本法律声明的权利。修订后的声明将在网站显著位置公示, 修订内容自公示之日起生效。用户继续使用本网站即视为接受修订内容。
最后更新时间:2024年12月
生效时间:2025年1月1日